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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1楼、2楼不同意电梯难加装?
作者: 2019-11-29 10:24:26 浏览: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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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内多地出台既有住宅加建电梯政策之后,《焦作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也于11月23日公布,但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了解到,该暂行办法尽管明确了不少规程,但目前困扰焦作市老旧小区加建电梯的问题依然不少,需要进一步化解。

焦作出台政策,

加建电梯需全单元业主同意

根据《焦作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均可加装电梯。电梯增设方案应当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按照该办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可由业主委员会提出,或者由增设电梯的单元全体业主委托的业主提出申请。申请的业主人数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作为代表。业主委员会或单元(栋)内的业主,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原建设单位、电梯安装维护企业、社区进行申请。

对于资金筹措问题,《办法》明确了四个来源: 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并就各自出资额、维护和养护分摊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资金;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专项维修资金;社会投资、相关政策资金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注意到,这条总共18条的暂行办法,相对于省内外其他地方的政策,并没有多少突破性规定,甚至还有些保守,比如并没有提到政府财政补贴,而且加建电梯需要单元全体业主委托申请、同意,而不是一些地方规定的只需三分之二比例。

这一规定,与焦作市规划局2017年出台的《焦作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征求意见稿)》一致。

反响:

“钱不是最大问题,

最大问题是1楼、2楼的阻力”

对于上述暂行办法,不少焦作市民受访时还是表示欢迎,尤其是不少尚未启动电梯加建工作的小区住户。他们认为,这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层面对电梯加建工作的重视,相信随着县、市、区层面的进一步细化,能够推动问题走向解决。

但是,电梯加建的困难,已经有实质性工作开展的不少小区确实高兴不起来。

焦作市新丰二街滨河小区的部分住户说,尽管省、市政府相关部门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但真正推行起来,并非易事。以他们小区为例,虽然楼上住户都同意,但一楼、二楼的住户却是坚决反对,使得小区加建电梯一事长期搁浅。

“加装电梯的钱,我们6号楼都凑够了,7号楼也凑够了,但就因为一楼、二楼的阻挠,事就是办不成!”该小区一位业主说。

据他分析,对于反对的原因,无外乎电梯建成后,一楼、二楼住户认为房屋贬值了,会对他们造成损失不说,还基本用不到,享受不到便利。这种难题,并非焦作市某一个小区的难题,很多老旧小区都普遍存在,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暂且难以调和。

11月28日,焦作市房管中心相关人士受访时表示,据不完全了解,目前焦作城区只有政二街绿化队家属院等大约四五个小区电梯加装成功,而且还主要以单位家属院为主。为数众多的老旧小区因为各种原因,至今未能享受到电梯的便利。

“加建电梯肯定是好事,但如何做好,还需要因地制宜,继续细化,推进研究解决。”焦作市龙湖警苑一位居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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